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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意题教育


一、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有什么区别
1、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什么是盗伐林木行为
1、盗伐林木是指违反国家森林法及其他森林保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的行为。
2、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犯罪,按照相关法规法律定罪处罚。
3、盗伐林木的主要特征是:
(1)违反的是国家的森林法和保护森林的法规。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的行为。
(3)自然人可以实施本行为。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都可以实施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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