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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住院新农合怎样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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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参保人应该在住院5日内向县合管局告知备案,然后凭相关证明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转诊补偿。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告知义务,则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2.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报销

(1)乡镇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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